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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与应急管理工程学院2023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3-04-21    点击:

为了体现“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给学生提供更多自由选择的机会和良好的个性发展空间,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太原科技大学在校大学生转专业管理细则(修订)》(科大教字[2019]14号)的要求,特制定安全与应急管理工程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组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副书记、副院长、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分团委书记、系主任和教师代表(以高级职称为主)等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和实施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政策宣讲、考核审查、人员选拔、数据上报等工作。

领导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萨海斌、张秀芝

副组长:李兴莉、赵雪梅、谢建林

成员: 赵艳红、李媛、韩维萍、庞杰文、付玉平、郝永江、李川田

二、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学院转专业工作按照《太原科技大学在校大学生转专业管理细则(修订)》(科大教字[2019]14号)文件执行。本办法与学校文件不一致处,以学校下发的文件或通知为准。

1)转专业适用于符合满足《太原科技大学在校大学生转专业管理细则(修订)》(科大教字[2019]14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学生。

2)转出本学院的学生,由学生本人申请后,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组审核讨论同意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提出推荐意见,报教务处。原则上每班转出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25%

3)转入本学院的学生,按照学校规定流程提出申请,由学院转专业领导组提出初步意见,并分专业进行考核,考核组经过考核提出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与顺序,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在学院内进行公示,之后报教务处审核批准。

4)提交了转专业意向的各专业转出学生的优先次序排名及选拔原则:转出学生按照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相同者依次按照学期学分绩点总和排名、学分加权平均分排名。以上排名皆相同者,按照最近一学期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名。转出学生的选拔按照排名先后次序进行。

5)接收转入学院的学生时,没有录取满额的专业不得拒绝接收学生,对于申请人数低于计划接收人数的专业,学院可直接录取;对于申请人数高于计划接收人数的专业,学院优先录取平均学分绩点在专业排名前5%的学生,其余学生按平均学分绩点在专业排名先后顺序录取,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相同者,需依次兼顾学分绩点总和排名、学分加权平均分排名及最近一学期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名。

6)转入专业学生名额按照学校要求执行,转入学生在班级的分配需兼顾班容量均衡原则。

7)转入学生的培养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执行;由专业负责人对其之前修读的与转入专业相对应(同等类别)的课程获取学分情况进行核查和认定;若原专业课程内容、课程目标和毕业要求与转入专业的相对应的课程基本相同,且学时、学分数不少于转入专业相对应课程的学时、学分数,则可以转换为转入专业相对应课程的学分;未修读课程或不予免修的课程均应补修。

8)学院转专业工作接受全校学生和老师的监督,学生对转专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可以直接向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组反映,也可以直接向学校纪检部门反映。

9)本细则由安全与应急管理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三、转专业咨询

电话:  0351-6121739 0351-6121729

联系人: 李媛 韩维萍 张秋慧

地点:  安全与应急管理工程学院办公室


安全与应急管理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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